中信保诚乾元30天持有债券A,中信保诚乾元30天持有债券C: 关于中信保诚乾元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12-21 05:10    点击次数:145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   关于中信保诚乾元 30 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   中信保诚乾元 30 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 2024 年 4 月 8 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4563 号文准予注册。本基金已于 2024 年 9 月 30 日起开始募集,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至 2024 年 12 月 27 日。    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《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《中信保诚乾元 30 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以及 《中信保诚乾元 30 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的有关规定,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,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 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3 日。即本基金 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。敬请投资者留意。    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(www.citicprufunds.com.cn)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 客户服务电话 400-666-0066(免长途话费),咨询有关详情。    风险提示: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,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。投资有风险,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,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、投资期 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,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,自主做出投资决策,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“买 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